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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滴的温暖与爱,我将永记心中

2022/01/14 | 发布人: jyyzgz | 查看: | 来源: 揭阳一中广州校友会

    (本会讯)今日上午,揭阳一中100届(现高三级)20班学生许伊曼委托父亲许耿隆专程来到广州市揭阳一中校友会办公室,呈送她本人书写的给广东省潮人海外联谊会健康委员会、揭阳一中校友会、广州市揭阳一中校友会的《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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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信具体内容

    许伊曼同学在信中感谢揭阳一中全体师生、各地校友会、各地潮人以及社会各界人士伸出温暖之手,使她树立了战胜病魔的信心和勇气。她说,疾病无情,人间有爱,点点滴滴的温暖与爱,将永记心中,有信心渡过难关,重返校园,参加高考,回报社会。

    据了解,去年11月27日,正在揭阳一中紧张备战高考的许伊曼同学发现了白血病,为挽救一条鲜活的生命,母校及各地校友、各地潮人等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纷纷伸出援手。截至今年1月2日,共募集善款逾80万元,其中揭阳一中全体师生于去年12月底在校园内募集善款逾2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1月2日募集的善款60多万元,是在短短的6个小时内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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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募捐情况

    许伊曼同学在穗治疗期间,广州市揭阳一中校友会的医生们给予了无微不至的关心,广东省潮人海外联谊会健康委员会想尽各种办法使许伊曼同学获得了更好的治疗。当谢少波受家属委托,对省潮联会健康委表示感谢时,潮联会健康委员会主任林加兴主任说,为潮人健康服务是潮联会健康委成立的初衷!黄宇贤医生说,这是我作为医生应该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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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友会的医生与省潮联会健康委的无私帮助

    据了解,广州市揭阳一中校友会党支部书记、执行会长谢少波今天上午在办公室接待了许伊曼的父亲许耿隆先生,谢少波表示,将尽快向揭阳一中校友会、广东省潮人海外联谊会健康委员会转呈《感谢信》,同时代表广州校友会祝愿许伊曼同学早日恢复健康。

    许耿隆先生眼含热泪,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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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少波接待许伊曼的父亲许耿隆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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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少波承诺转呈《感谢信》并祝愿许同学早日恢复健康


下附《揭阳一中广州校友会重病校友捐助办法》:揭阳一中广州校友会重病校友捐助办法(2015年9月5日起试行)

第一条  为贯彻揭阳一中广州校友会“思源、传承、服务、发展”的办会宗旨,发扬友爱互助精神,规范校友之间的捐助行为,明确捐助人、受益人及校友会的权利和义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揭阳一中广州校友会(下称校友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受益人为身患重大疾病且经济困难不能负担医疗费用的校友或母校教职工,包括下列二类人群

(一)在广州生活、工作、学习的校友;

(二)来穗就医的母校教职工。

前款所称的重大疾病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种情形:

(一)“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

(二)“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

(三)“不易治愈”,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甚至是永久性的。

第三条 校友会秘书处负责捐助的组织和管理,实施本试行办法。秘书处在校友会理事会会长、执行会长、秘书长的指导下开展募捐活动,对校友会理事会负责,接受广州校友监督

第四条 捐助申请人资格及需提供的资料内容:

下列人员可提出捐助申请:

(一)受益人本人;

(二)受益人直系亲属。

向秘书处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内容:

(一)书面申请(内容包括期望校友会定额募捐的目标);

(二)受益人满足第二条要求的证明材料;

(三)患重大疾病的相关医学证明材料;

(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

捐助申请人向校友会提出捐助申请后,不得以其他方式面向广州校友群体提出捐助请求。

第五条 秘书处接到申请后应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向理事会会长(或执行会长)、秘书长报告,如符合本试行办法规定的,可通过校友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QQ群、微信群或第三方平台等其它方式向广州校友发出《捐助倡议书》。

《捐助倡议书》需明确如下情况:

(一)受益人的相关情况;

(二)接受捐助的预期目标(包括募捐的数额)

(三)捐助的方式;

(四)接受捐助起止时间。

第六条 捐集资金应汇总至校友会指定账户或公益平台。

(一)捐集资金按照受益人所需的实际情况赠与受益人,专款专用。

(二)赠与资金由秘书处提出报告,经理事会会长(或执行会长)签字同意后,由秘书处执行发放至受益人。

(三)每次捐助根据需要进行定额募捐,募捐所得在定额内则全额分批转交给受益人,超出部分则转入校友互助基金,用以帮助其他有困难的校友。

第七条 捐助工作结束后,秘书处应作出报告,提交理事会会长(或执行会长)审核,将捐助相关情况通过校友会网站、微信公众平台、QQ群、微信群等校友会常规平台发布,发布范围与《捐助倡议书》一致。

若捐助人对捐助情况报告存在疑惑,可向秘书处申请查看校友会捐助活动的账户收支情况;必要时,校友会可邀请从事会计、律师等工作的校友对捐助工作进行审计。

第八条 募捐资金分批转赠时,应优先汇入受益人住院账户用于其医疗费用;转赠过程中如发现有与申请内容不符的,校友会有权停止转赠并将余款转入校友互助基金,同时有权要求受益人相应退回已受赠的款项。

第九条 校友互助基金由校友会参照《揭阳一中广州校友会财务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十条 配合揭阳一中校友总会、兄弟校友会或广州地区其它兄弟校友会发起的重病捐助活动,接受揭阳一中校友总会、兄弟校友会或广州地区其它兄弟校友会对揭阳一中广州重病校友的捐助,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本试行办法由校友会常务理事会根据试行情况进行修改、完善。

第十二条 本试行办法解释权归校友会常务理事会。

第十三条 本试行办法经校友会常务会长会议审议通过,自2015年9月5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