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第三届理事会届中调整有关人选的通知
党支部、理事会、咨委会、监事会,校友会各分设机构,各年级、班级:
根据理事会三届三次会议的决议和理事会2021新春会长会议的安排,我会初定于2021年8月举行理事会三届四次会议,对理事会进行届中调整,让更多有精力、有能力、有意愿的热心校友参与理事会及分设机构工作,参与到校友会服务工作中来:一是增选热心校友会工作的校友进入理事会;二是在理事中遴选常务理事;三是增选对校友会工作贡献突出、有精力有意愿参与更多校友会工作的常务理事进入理事会服务班子。
《揭阳一中广州校友会第三届理事会届中调整人选推选标准》经理事会会长会议审议同意。现面向校友会各机构、分设机构及各年级、班级征集人选,请根据推选标准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并请于7月31日前向秘书处反馈推选情况。
附件:揭阳一中广州校友会第三届理事会届中调整人选推选标准
(联系人:83届李智晖,联系手机/微信:13928828766)
附件:
揭阳一中广州校友会第三届理事会
届中调整人选推选标准
一、理事人选推选标准
(一)在第三届理事会任期中,在支持、参与校友会工作、回馈母校、支持家乡发展、热心帮助校友等方面表现突出,受到校友好评,在理事会中受到肯定、好评的校友;
(二)热心校友会工作,有精力、有意愿参与校友会工作;
(三)优先在获评“模范校友”、“年度热心校友”称号的校友中推选。
二、常务理事人选推选标准
(一)在第三届理事会理事中推选;
(二)在第三届理事会任期中,积极履行职责,在支持、参与校友会各项工作中表现突出,在理事会中受到肯定、好评;
(三)有精力、有意愿参与更多校友会工作。
三、理事会服务班子成员推选标准
(一)在第三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推选;
(二)在第三届理事会任期中,对校友会工作贡献突出,在理事会中受到肯定、好评,在校友中有一定威望;
(三)有精力、有意愿参与更多校友会工作;
(四)获理事会会长会议酝酿提名。
注:所有推选人选应符合《揭阳一中广州校友会章程》有关规定。